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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林木业森林经营方案摘要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9日 10:48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
1.徐州市伟林木业有限公司的基本概况介绍
  徐州市伟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保护、开发、利用邳州市森林资源为宗旨,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行业间的桥梁作用,以推动邳州市林产业的发展。公司拟通过森林认证进一步提高邳州市的森林经营水平,提升森林的生态地位,实现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并旨在帮助市内林产企业稳定和开拓国际市场,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徐州伟林木业有限公司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2017~2026年)》是在森林资源报告和补充调查数据的基础上进行修编的,编案范围包括了碾庄镇农技中心、宿羊山镇农技中心、戴庄镇农技中心、车辐山镇农技中心、刑楼镇农技中心开展集团认证,分布在邳州市境内;涉及的林地总面积面积6581.27公顷。森林经营方案修编,依据国家林业局《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林资字[2006]227号)和FSC经营原则,以公司林业管理体系的进步和完善为目标,旨在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通过严格保护、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提高森林生产力和经济效益,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改善林区经济社会状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营方案以构建科学的森林经营体系为主线,提出在森林经营中调整森林结构,改进森林经营模式,降低森林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注意保持和谐的社区关系,逐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促进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2.编制原则
2.1 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承诺遵守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原则与标准,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FSC)活动,利用国际先进的经营和管理理念,着眼于林业可持续发展,一切森林经营活动必须有利于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有利于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野生动植物的栖息环境;有利于提高森林经营者的经济效益,改善林区经济社会状况,构建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开创优质、高产、高效、持续的林业发展新局面。
2.2 编制的基本原则
  (1)依法经营、区域规划统一、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的森林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即依法经营;坚持与分区施策、分类管理政策衔接;公司的林业发展要与省、市、镇林业发展规划相统一;要林区附近居民的利益,处理协调好社区关系,做到互惠互利。
  (2)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森林经营规划必须符合林业可待续发展的要求,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利益。做到当代发展与未来发展、利用资源与培育资源相联系统一。
  (3)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相一致的原则---坚持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森林经营规划要与国家的林业发展计划与长远规划相统一,并服从社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4)遵循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通过科学的经营模式和树种合理搭配,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5)目标管理的原则---从林业生产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及信息反馈、计划调整等各个阶段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做到各项工作均能有序进行并力求产生预期的效果。
  (6)科技兴林的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重视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保证科技投入,实行生产和科研相结合;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高科技贡献率。
2.3 编制的主要依据
  《FSC中国国家森林管理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林草局《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林资字[2006]2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1995)、《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0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5163—1994);林业行业标准《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690—2007)、《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LY/T1646—2005)《森林资源调查报告》、《森林经营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森林经营项目社会影响报告》等。
3. 本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范围包括了本社的全部经营范围,总面积为6581.27公顷,并对林区内及周边社区的有关方面提出建议。
本方案共包括11个章节:
第一章 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依据;
第二章 基本概况;
第三章 经营经营区划;
第四章 森林经营;
第五章 地力与森林健康维护;
第六章 杨树林的采伐与利用;
第七章 森林资源监测;
第八章 森林生态环境保护;
第九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十章 投资与效益分析;
第十一章 组织与保障措施。
3.1. 经营方针和目标
  1)以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永续利用为目标,在保持营林、林业经济良好发展的同时,努力承担保护生态环境和社会责任。农技推广中心进行各类活动时会遵守以下承诺,以确保良好的经济、环境、生态和社会的效益。
  2)确保各项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行政规定、FSC准则、中国所签署的国际协议及其他相关要求。
  3)以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永续利用为目标,既满足当今人类经济发展的需求和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方面的需要,又为子孙后代的发展保留可用的资源及创造良好的环境。
  4)致力于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珍稀濒危物种和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
  5)确保足够资源用于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有效的污染治理。
  6)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及管理,增加资源的利用率,减少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7)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保护当地居民和团体的利益;不断健全劳动保障制度,保证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8)向员工、地方团体、承包方、供应商、消费者及股东传达环境方针,报告环境状况,并分享改善环境的经验。消费者、股东和其他相关团体的建议会作为决策的要素。
  9)积极参与对环境有利的公益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促进社会整体环保水平的提高。
  10) 确保林业管理体系与公司现行的营林活动和规模相适应,并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和政策法规的需求。
  11)致力于人工林的天然林恢复,促进混交林比例和物种多样性的比例。
3.2 森林经营目标的确定
  以《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与指标》与《FSC 原则与标准》为框架,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通过一系列森林经营措施的改革与实践,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管理体系,提高实现公司的资源可持续性、生态可持续性、经济可持续性和社会可持续性,为公司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与技术保障。为此,公司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目标体系应具备整体性和系统性,包括社会保障、森林资源、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和水资源安全、森林产品等多个层面,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途径。
3.3 经营规划的设计
  (1)营林措施设计
  营林措施内容包括更新造林、幼林抚育、林分改造、封山育林等。对宜林地和林中空地等,要限期更新造林;对生态功能低下的疏林、残次林分应当进行补植和封育,逐步提高森林功能等级。
  (2)采伐措施设计
  严格森林采伐管理。高保护价值森林禁止一切形式的采伐,按照生态公益林、商品林不同功能类型要求进行伐区工艺设计,制定严格的采伐管理工作流程。FSC特别强调产销监管链的管理,建立采伐规划至木材集运、木材测量、木材销售各个环节控制文件,使监测机构和认证机构能追踪到每一种林产品的源头。
  (3)非木质资源经营设计
  森林非木质资源与木质资源完全不同,非木质资源将其生产经营周期大大缩短,森林中的叶、花、果、草等在利用后一般只需1年时间的培育就能达再次利用的状态,这种短周期循环利用方式不仅能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而且能使森林经营者每年都能有稳定增长的经济收入。发展非木质资源利用林的高效定向培育,加速非木质资源产品的开发,实施非木质资源产业化经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作用:①可以优化企业的产业结构;②通过重点选育非木质优良无性系品种,可以完善良种繁育基地和良种示范基地的种类与规模;③通过开发非木质资源产品精加工与综合利用方法,提高产品质量与安全,可以推动企业非木质资源的栽培、利用与产业化,并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生态、社会保护措施设计
  生态、社会保护措施是营林者在分析各类生态、社会因素后,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以提高其效益或至少不降低其效益的活动。生态、社会保护措施是FSC林业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既是可持续森林经营的目标所在,又是达到此一目标的途径,营林者应该花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搞好这一环节的工作。工作措施包括: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护林管理体系与机制、森林监测预警系统、森林生态环境保护与监测、化学药品使用管理等。这些措施应该以FSC准则的要求为准。
3.4 社区环境的管理
  FSC注重社区环境管理。社区环境管理就是对森林经营的各项外部社会因素进行有效的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为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提供外部条件保障。公众参与是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主要特征之一,尊重利益相关的权利并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有利于林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其措施包括:①鼓励各种形式的公众参与,加强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流与合作;②开展公众教育;③尊重和保护当地居民的权益;④尊重当地传统习俗和文化;⑤建立公众投诉反馈机制。
3.5 评估体系的建立
  (1)评估内容
  对森林经营方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主要内容包括森林资源动态和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经济效益的评估。森林资源包括数量、质量、结构等因子,生态环境包括灾害控制、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保护等,经济效益包括采伐量、投入和产出等。采用森林资源信息化管理和环境监测、社会调查相结合方法进行。
  (2)资源信息管理
  森林资源资产动态化管理系统的建设是基于地理信息子系统和数据库管理子系统,建立起以资源为主线的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资源数据库、空间图形文件数据库,并进行多种数据的综合分析、科学管理,提供连续可靠的数据和图件,为公司的近期经营和长远建设提供辅助决策的依据。从而逐步构筑森林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林地林权管理、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利用管理和森林资源监督等基本政策和制度,逐步使公司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3)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估
  环境影响评价,包括营林前的环境影响预测和营林中的环境影响结果分析。评价的结果应该用于营林操作之中,评价提出的关于生态环境和社会保护方向的措施应该能在实际操作中得到落实,并配合环境监测检查相关措施落实的情况。
  环境监测包括林业管理的、生态的和社会因素的监测,是利用仪器设备和技术手段,了解森林生长、生态保护和社会利益的信息,促进生态、社会保护和森林可持续发展。
4.本方案的管理和改进
  (1)明确森林经营方案的效力与管理、修改程序
  森林经营方案作为公司营林的长期经营的规划,是指导公司建立实施森林管理体系的纲领和行动准则,是指导各有关部门工作的指南和依据,通过森林经营方案的运行,使公司能建立一个完整、经济、有效的、符合FSC准则的管理体系;森林经营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公司全体成员和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森林经营方案由行政部按《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进行分发和管理,并按照《培训管理程序》进行培训和落实。经营方案的有效期为10年,每年进行相应的修正。①管理者代表负责经营方案的修改及定期更新,资源调查数据及样地监测数据每年必须更新。②当各部门发现方案有不适用或与现状不符或测量后发现有条件发生改变时,应呈报管理者代表提出修改意见。③管理者代表综合上述意见提请总经理召开会议进行评审,确定修改意见,并征询相关者意见,由管理者代表统一修改。④修改后应在修改页中注明修改内容、日期等,修改后发放到相关部门并对外进行公告,执行新的经营方案。⑤修改更新依据收集的相关依据,数据来源于可持续经营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监测数据。
  (2)遵守法律和FSC原则,加强森林经营管理
  通过培训与学习,使各个层次和各个部门的人员基本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和《FSC中国国家森林管理标准》,了解并尊重国际公约,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及《生物多样性约》中的有关条款,熟悉相关法律文件。收集整理国家、省、市、市有关森林经营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文本,并将有关森林经营的所有文件进行系统归档。
  (3)加强森林经营的环境和社会影响的监测与评估并应用于森林经营之中
  寻求研究机构的帮助和支持,加强森林经营的环境和社会影响的监测与评估,并针对监测和评估结果,建立系统可操作指南,采取相应的森林经营措施,提高公司自组织、自学习与适应能力。
  (4)加强宣传和培训,健全社区参与及冲突解决机制
  对社区居民提供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使其获益和增加就业机会;对公司各个层次的人员进行森林认证培训和经营管理与操作技术的培训,增强制订、实施和监督森林经营活动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健全冲突协调和公众参与的森林经营机制,在尊重信息保密的同时,向公众提供森林经营方案基本内容的要点,构建和谐公司,促进公司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5.具体项目的规划和监控报告
5.1 森林经营区划
5.1.1生态公益林布局
  公司认证范围内共区划有生态公益林面积119.06公顷。
  生态公益林中主要的树种有侧柏、黑松、马尾松。
  坡度35度以上的,允许采取机械疏伐的方式进行择伐,伐后郁闭度不低于0.5;坡度30度以下的,可采取择伐、小块状皆伐或带状皆伐方式进行采伐,择伐应均匀分布、不开天窗、伐后郁闭度不低于0.5;带状皆伐的每条采伐带最大宽度不超过20米,保留带宽度不得小于采伐带宽度的2倍;小块状皆伐或带状皆伐的面积控制在3公顷以内(坡度在15度以下的可扩大到4公顷),同年皆伐小班之间距离不小于100米,相邻伐区采伐的间隔期不得小于3年。采伐后一年内必须套种、补植或营造阔叶树,逐步形成复层混交林。区划界定前为人工商品林的,其采伐年龄可按照一般用材林中径材的主伐年龄确定(即杉木26年,马尾松31年,属于短轮伐期用材林的按其成熟龄加一个龄级确定),第二次及以后的采伐转入利用主林层、培育亚林层,形成复层混交异龄林。主林层利用应在第一次采伐5年后进行,采伐强度控制在主林层的50%以内,实行隔带采伐。
5.1.2商品林布局
  用材林经营重点是调整其树种结构,通过主伐低效林分改造减杨木纯林,增加阔叶树种的比重。针对部分杨木中幼林密度仍然偏大的实际,推广强度间伐技术,使林分平均径阶提高一个档次,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同时,针对市场需求的实际,因地制宜,提高出材径级,提高用材林的经济效益。根据以下原则促进原有杨木生长:
  (1)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
  (2)集约经营和充分利用自然力相结合的原则;
  (3)定向、速生、丰产、高效、优质和林地持续利用并重的原则。
表5-4 用材林面积统计表
统计单位 合计
面积 蓄积
合计 6581.27 549183.8
碾庄镇农技中心 1695.32 139055.84
戴庄镇农技中心 518.17 51491.58
车辐山镇农技中心 1147.11 72164.42
邢楼镇农技中心 1645.5 152166.61
宿羊山镇农技中心 1575.17 134305.35
 

5.2森林培育
5.2.1更新造林
  采用自然更新和造林更新相结合。自然更新主要通过保留林下幼树,逐年抚育间伐。更新造林时,因地制宜,选择经济价值较高的乡土树种,合理规划造林地点、密度和选择合适的造林时间。
5.2.2森林抚育
  森林抚育的目的是调整树种组成与林分密度,平衡土壤养分与水分循环,改善林木生长发育的生态条件,缩短森林培育周期,提高木材质量和工艺价值,发挥森林多种功能。
抚育采伐是森林抚育的中心环节。人工整枝、林地管理是森林抚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技术部要根据公司经济条件,森林的生长发育状况与培育目标将各种抚育措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应用到营林生产中,建立起优质高产的森林产业。
  用材林,特别是集约经营用材林(含工程造林中的用材林)最主要的营林措施是抚育采伐。在进行抚育采伐时,要严格按管理程序操作,切实保证作业质量,严禁借抚育为名攫材,采好留坏,破坏森林资源。
造林树种选择:
  造林树种选用本土树种,结合其它耐阴的乔木树种。
技术措施:
  根据立地条件和绿化功能选择主要树种和伴生树种,具体包括大乔木与中小乔木混交、深根树种与浅根树种混交、阳性树种与阴性树种混交、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混交。
  散生混交:一般采用行内株间混交的方法,也即在同一行内种植两个以上的树种,在相邻的两个种植穴种植不同的树种。散生混交适用于多数地区。
  带状混交:部分混交类型树种间冠幅差异不大可以考虑行、带状混交的方法。
  群状混交:即大块状或片状混交,是一个林分中形成的小林分。
  小群团混交:即小块状混交,避免了散生混交的平均分配造成风景平淡以及带状混交形成的呆板景观,而主调鲜明,形式自然活泼,风景效果较好。
种植点的配置:
  一般采用三角形配置,也即沿等高线成行,上下不成列,以利树冠的完整发育和水土保持。
为使森林景观自然优美,方便施工,在主要树种原则上采用机械(定距)配置的基础上,伴生树种可以采用不定距配置,也即种植点在造林地上的分布呈随机点状或小群团状,后者伴生种集中成小群团,使林木早期形成植生组,可增强抵抗不良环境因子尤其是杂草的作用。
造林密度:
  为尽早郁闭成林,适度加大造林密度,具体依据树种和立地条件而定。立地条件差的小班地段和消落带适宜植被恢复区,密度适当加大;速生高大乔木、立地条件优越者,密度不宜太高。
5.3森林采伐
  根据采伐的要求,各农技推广中心及林场制定了采伐计划。每年的森林采伐标准根据下表执行。
5.4森林健康与保护
5.4.1森林防火
  提高对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升全民防火意识,形成全民防火的局面。
  加大森林防火“四网二化”的建设力度,即火险预测预报网、了望监测网、通信网、阻隔网和扑火队伍专业化、扑火手段机具化。
实施火源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和远程监控体系建设,确保预防工作落到实处,做到防患于未然。
  要强化护林员队伍管理和建设。整合护林队伍,林护林员和监督员、防火巡视员,要落实职责加强考核,制定切实的制度和明确的章程,奖惩分明。
  以“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为指导方针,加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检疫检查体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建设。重点做好松材线虫病防范、杨木林经济林病虫害防治、苗圃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积极开展生物防治工作的研究,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避免环境污染。
5.4.2生物多样性保护
  规划了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小区,对珍稀动植物进行严格保护和监测。同时,制定了杨木纯林改造计划,营造杨木阔混交林。在经营措施上,以降低经营强度为主导,保护地面植被和阔叶林,防止水土流失和降低其它自然灾害几率。
5.5 生态环境保护与监测
5.5.1环境质量现状:空气/水环境
  公司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对林区水、土壤、空气等进行定期监测,以及时掌握森林经营对环境的影响,为改进经营方案提供依据。
5.5.2化学药品使用管理
  根据国家《废弃物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泄漏应变指引》指导在造林、办公和生活过程中所产生和泄漏的化学药品、容器、液体及固体废弃物等的处理以防止环境污染。
同时计划在2011年底2年后使用面积5%,5年后使用面积2%,10年以后不使用任何农药,采用生物防治、人工除草等技术。
  当前有些交通便利的杨木林在使用化肥,为了减小肥料使用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我们将逐步使用有机肥、复合肥和农家肥(厩肥、堆肥等),来替代目前使用的化肥。现在大约施用肥料的林地有5万亩。计划在2010年减少3%,到2015年减少15%,到2018年共减少40%左右。肥料选择以低污染为主。
5.6投诉、纠纷与争议处理程序
1、目的
  投诉、纠纷与争议是影响公司各农技推广中心生产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依法受理各类投诉及纠纷案件,正视群众诉求,促进和谐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苏省森林管理条例》、《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方法》、《江苏省山林纠纷处置预案》、《市山林就范纠纷处置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3、调处原则
  a尊重事实、尊重证据
  b调解为主、决定为辅
  c合情合理、兼顾各方
  d促进团结、维护稳定
关于纠纷与争议案件排查和投诉受理 :
  1、根据《山林纠纷处置预案规定》各林区应在每年的3月初开展一次投诉、纠纷与争议排查摸底工作,并将结果于3月底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对上报的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
  2、发生纠纷与争议后,与相对方主动协商,协商不成,则要做好对方的稳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报上级组织处理。
  3、做好投诉案件受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受理原则。坚持法定受理条件,做好当事人主体资格、投诉证据、投诉请求等方面的工作,正确确定案由。对于涉及违法案件,应请示上级相关部门。二是适度实体审查原则。加强审查,避免出现无利益、无根据之诉。三是便民原则。开通投诉、纠纷与争议处理热线电话0516-86259198
处置程序 :
  要高度关注投诉、纠纷与争议的动态苗头,要特别注意林木采伐、作业承包、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容易发生投诉、纠纷与争议的时间段,提早做好预防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1、申请
  纠纷与争议发生后,应主动与相关当事人协商,经协商达成协议的,公司办公室做好相关的备案工作,对于山林纠纷要报市山林办备案;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向市山林办申请,由市山林办作出处理。协商不成申请上级相关部门作出处理。以上处理结果及时汇报公司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并进行方案的修改。
    2、调查
  对于各类投诉、纠纷与争议,深入现场,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
    3、处理
  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召集纠纷的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协商达成协议的,由行政部门做好记录备案;协商不成由公司对经营方案或营林活动作出相应的修改直至当事人满意为止。以上处理结果及时汇报公司领导。
  对于投诉案件查清事实,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及时回复投诉人。
    4、紧急情况处理
  对于可能发生群体事件或已造成伤亡的重大纠纷,应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市林牧渔业局、公安等有关部门汇报,同时由安全部负责人组织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群众的的疏导工作,稳定群众的情绪,防止事态的扩大。
保障措施
  1)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纠纷的协调和投诉的受理,开通热线受理电话0516-86259198
  2)要把纠纷调处的工作经费纳入公司的营业外支出预算,确保各类调处工作的开展。
    5、补偿机制
  1) 如果公司的各项营林活动在开展过程中,损害了当地居民的正当利益,引起了纠纷与争议,由行政部负责受理,并对事件进行必要的调查。如果经调查后,确实应由合作社对事件负责,由行政部出面和当事人进行协商赔偿,补偿的方法和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最后应由行政部将处理结果填写在《投诉、纠纷与争议处理表》,双方签字后,上交给公司秘书长进行审批。
  2) 如果双方对补偿方法和方式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向市林牧渔业局申请,由市林牧渔业局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6 森林方案的修改
6.1管理者代表负责经营方案的修改及定期更新,依每年资源调查和样地监测数据及下年度政府规划或依法进行林地调整为修改的依据,每年进行相应的修正。
6.2当各部门发现方案有不适用或与现状不符或测量后发现有条件发生改变时,应呈报管理者代表提出修改意见;对年度审核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管理者代表应作为方案修改的依据。
6.3管理者代表综合上述意见提请总经理召开会议进行评审,确定修改意见,并征询利益相关者意见,由管理者代表统一修改。
6.4修改后应在修改页中注明修改内容、日期等,修改后发放到相关部门并对外进行公告,执行新的经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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